10月30日,我院在致远楼4楼报告厅召开了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学习会,旨在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规范婚丧喜庆事宜的操办,确保学院党员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广西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桂纪发〔2014〕17号)文件精神。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钟友坤主持,学院副院长(支持行政工作)梁志勋,党委副书记黎军,副院长周波以及全体教职工参加了此次学习会。
钟友坤强调了廉洁自律的重要性,并指出,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定,树立良好的形象。
钟友坤详细解读了《广西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适用范围、操办对象、宴请规模、礼金礼品管理等关键条款。他特别强调,党员领导干部在操办婚丧事宜时,不得邀请管理、服务对象及其他与行使职权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参加,宴请人数应严格控制在规定范围内,不得借机敛财,严禁使用公物、公车,以及组织豪华车队等行为。
钟友坤要求所有党员领导干部在操办婚丧事宜前必须向学院负责人报告,并在事后10日内书面报告操办事宜的详细情况,包括时间、地点、邀请人数及范围等,以接受监督。他强调,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将婚丧事宜操办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和年度述职述廉的内容,自觉接受监督。
钟友坤要求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广西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将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确保在实际工作中严格遵守规定,以实际行动维护学院的廉洁形象。
此次学习会的召开,不仅加深了我院党员领导干部对相关规定的理解和认识,也为进一步规范学院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要求,有助于推动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作者:魏志荣 拍摄:赵金秀 校对:黎军 审核:钟友坤)